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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照片32连拍, 该赞还是弹? 1月19日,江苏常州兰陵派出所公布了该所近期发生的一件奇事:一位女士为了一张满意的身份证照片,先后让工作人员拍摄了32次,才终于勉强“过关”。你怎么看?(1月20日中新网) 正方 “不满意可重拍” 值得肯定 @刘鹏:民警能够如此,是因为其上有“不满意可重拍”的制度规定和要求。但面对近乎于挑剔的这位女士,民警不愠不火,耐心服务的态度,明显还是值得我们给予肯定与点赞的。 @王军荣:说实话,这名女子身份证照拍32次,也可以看作对当地公安部门服务意识的测试,从测试的结果来看,成绩可以打“优秀”。 @于静:“女子身份证照32连拍”拍出了人性化政策的执行情况,对于更多从事此项工作的人而言,应多一点耐心,向他们学习。 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还需“自助满意拍” @凌寒:拍摄者本人需要走出认知误区,要正确看待身份证的功能:身份证照片不同于生活照,更不同于艺术照,主要用于身份识别,辨析个人的容貌特征。拍32次,占用公共资源,实无必要。 @谢伟锋:身份证拍摄的这个领域,能否用市场的资源来进行配置。毕竟,拍照这个事情,让更加专业的人来做,效果肯定会更让人满意。当然,这个效果并非是要着重突出人的美感,但至少能够囊括身份取证和美感认可的多重标准。 @陈广江:山西、河北等省份一些城市更是推出了“自助满意拍”系统,让市民为自己的身份证拍照,这值得更多地方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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