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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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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捍卫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坚持融入大局,积极作为服务群众

一年来,我们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积极拓展检察职能,延伸服务触角,全力服务中牟经济社会发展。

注重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以“检察官义务宣讲团”为抓手,全年宣讲56场,受教育人员36000余人次。二是广泛开展检察宣传活动。6月份“举报宣传周”期间,我院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到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法制宣传。其中,雁鸣湖镇被选为郑州市检察机关中心宣传点,宣传点展示了检务公开、典型案例、举报须知等10项宣传内容,发放宣传资料1916份,接受咨询172人次,接受举报12人次,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认真落实与县电力公司等企业开展的检企共建活动,协助企业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档案。二是认真落实检校共建,组织20余名法制副校长上好新学年第一堂法制课。三是中牟汽车工业园检察服务室进一步规范服务,发现妨碍园区建设职务犯罪线索3条,初查后立案1件1人。四是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履行审查逮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破坏、污染环境的刑事犯罪案件20件41人;对案件提出量刑建议的同时,积极建议法院责令其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如王某等滥伐林木一案,我院建议法院责令其补种树木150株,是郑州市首例责令罪犯履行环保义务案。五是积极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行周下沉制度,调处矛盾纠纷185件,帮扶贫困群众170余人次。

忠实履行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务实发展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 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2件20人,立案人数创历史最高,立案大案率为95%,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60余万元;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征地拆迁、支农惠农等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1件18人;我院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类案件4件7人,均为重特大案件,依法打击了“不作为”“乱作为”等犯罪,有力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全年共开展预防教育25次,受警示教育干部职工达3000人;“两委”换届后,在全县开展了农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活动,在刘集镇、狼城岗镇、万滩镇、广惠街办事处等地,举行法制宣讲,2000余名乡镇村组干部接受了预防教育。重点围绕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住房维修基金等领域开展了预防调查,提出检察建议。积极推行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依托的廉洁准入制度,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3家公司做出处理。投资建设一馆多能的预防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近期将投入使用。

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 全年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658人,批准逮捕473人,不批准逮捕18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80人,依法提起公诉957人,不起诉20人,其中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180人,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始终采取“少捕、慎捕” 的原则,努力维护其合法权益。全年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7人,依法批准逮捕31人,不批准逮捕26人。未检局被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郑州市青年文明号”等称号。在审查逮捕和起诉环节,注重化解矛盾,共主导142起案件达成刑事和解,促进了社会和谐。

严格刑事诉讼监督 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4件4人;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5件5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的,追加逮捕5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的,追加起诉7人;对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重畸轻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

严格刑事执行监督 积极完善、认真落实财产刑执行与减刑假释相挂钩工作机制,促进财产刑执行监督效果,纠正监狱提请不当减刑、假释11人;纠正监狱罪犯财产刑执行48人;监督纠正社会服刑罪犯收监执行10人。被评为“河南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工作先进单位”。

严格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受理二审申请抗诉案件32件,经审查提起抗诉14件;受理一审申请抗诉案件3件,经审查提起抗诉3件;审判程序监督方面,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均被法院采纳;在全市率先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

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监督制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切实增强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的自觉性,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以“送法五进”(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评议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坚决执行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信访督办案件,并及时反馈。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务。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求公信。完善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000余条,提供法律咨询、开展诉求引导350余人次。全面运行案件信息网上公开系统,公开重大案件信息26条、案件程序性信息1576条,公开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300份,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事业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和履行检察职能的结合点找得还不够准,如何更好服务大局需要深入研究、强化措施。二是法律监督力度和质量需进一步提高,深挖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腐败的力度还不够大。三是个别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观念淡薄,管理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展望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融入发展大局,认真落实深化司法改革任务,强化法律监督,努力为中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服务大局,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觉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着重查处征地拆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等犯罪案件。搞好平安建设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惩防并举,扎实开展反腐查案工作。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突出办案重点,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的监督查办。牢固树立“拯救一名干部比惩处一名干部更重要”的预防理念,强化预防调查,用好预防建议,创新预防宣传,增强预防成效。

三是积极履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围绕全县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服务举措,积极营造保护创新的改革氛围。按照司法改革部署,做好检察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等各项改革的衔接工作。

四是加强监督,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手段,强化行政执法、诉讼及执行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五是规范司法,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教育导向作用,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技能培训,深入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置身全县科学发展的新进程,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今后,我院将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把中牟建成自然之美、社会公正、城乡和谐的现代田园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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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576 2016-01-28 00:00:00 五 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KeywordPh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