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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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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中牟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炅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从全县工作大局出发,服务平安中牟、法治中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5年,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8588件(含旧存),比2014年上升了 24.54%;审执结7462件,比2014年上升了24.74%;结案率86.89%,比2014年提高了0.14个百分点。其中,刑事案件受理638件,审结609件,结案率95.45%。民事案件受理5533件,审结4567件,结案率82.54%。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受理483件,审结474件,结案率98.14%。执行案件受理1934件,执结 1812件,执结率93.69%。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严惩盗窃、“两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判处盗窃、“两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分子930人,3年以上有期徒刑311人。二是加大对破坏市场秩序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及时审判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类案件21件。三是严肃处理贪污、受贿、渎职等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审结此类案件9件11人,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有力地打击了腐败、渎职行为……

妥善审理民事案件 一是审结婚姻家庭、财产继承、侵权责任等案件1724件。加大对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耐心说理释法,经调解和解及撤诉的案件2213件,调撤率48.6%。二是通过对1219件房地产买卖合同案件、民间借贷类案件的审理,着力倡导公平诚信的交易原则,营造法制化经商氛围。三是在处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注重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适用率为52.6%。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在审判实践中的优势,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121件……

推动行政审判新发展 一是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04件,比2014年增长了191.4%。二是落实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全年审结异地管辖案件180件。三是妥善做好非诉案件审查。全年受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270件,比2014年增长了54.3%。四是针对环境资源类行政非诉审查案件,探索实行环保禁止令,及时制止被申请人破坏环境资源行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简化财产调查手续,全年录入查控信息40600余条,涉案3378人次。二是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对196名被执行人和妨碍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以涉嫌拒执罪向公安机关移送26人。三是开展集中曝光“老赖”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国征信系统曝光1599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出动宣传车到“老赖”居住地,广播曝光公示。对“老赖”起到强大震慑作用。

加强审判管理,推行司法改革新机制

落实立案登记制 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落实“立案窗口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实现一站式服务。自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2015年新收案件同比增长32.3%。为缓解案件压力,在县委支持、帮助下,根据郑州市编办批复成立“中牟县诉讼服务中心”。2015年9月,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实施司法责任制 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立科学完备的法官业绩考评机制,形成了权责明晰、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强化院庭长办案制 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切实做到“一把手靠前指挥”和“领导带头办案”。明确规定院庭长办案目标任务,定期通报办案情况。全年院庭长带头办案1563件,一线法官人均年结案达226件。

提高审判管理能力 安装了新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审判质效评估平台、数据分析平台。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重视信息化建设 制定了县法院《“三化”建设实施方案》。建成“三同步、两公开”数字法庭13个,数字化法庭比例已达100%。建成集控中心,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稳步推行庭审记录改革,提高庭审效率。

践行司法为民,全力打造过硬队伍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各项举措,简化档案查询程序。全年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就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媒体提问,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打造专业化队伍 进行法官、书记员岗位双向选择,增强工作活力。为充实干警队伍,通过全省公务员考试招录20名人员。一名法官被评为“平安郑州”杰出法治人物。

注重法制宣传教育 全年到村镇、社区巡回办案2800余次,办案过程中,就地普法,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县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录播。与县电视台联办普法栏目《法治中牟》,弘扬法治精神,倡导社会正气,已播出52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认真落实县人民代表大会各项决议。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对重大事项专题报告。2015年7月,就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并对审议意见认真落实。二是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0余人次。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专题视察、调研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旁听、观摩庭审120余人次。三是在县人大常委会支持下,贯彻人民陪审员陪审机制,全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2400余件。进行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新任命32名人民陪审员。制定县法院《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办法》,推动人民陪审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县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与困难:一是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三是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整改,恳请各位代表、委员继续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

2016年工作展望

2016年,县法院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贯彻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服务辖区经济发展,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精心打造高标准的为民服务平台。

二是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坚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主动适应新常态。继续施行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审判行为,不断提高审判人员专业化水平,提升整体素质。

三是推进阳光司法,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了解,不断改进县法院各项工作。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行庭审记录改革。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引领作用,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审执工作效率。

五是落实“两个责任”,狠抓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廉政教育防范机制,切实加强预警防范,开展廉洁司法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干警防腐拒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新的一年,县法院将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忠诚履职、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为将中牟建设成为都市型田园城市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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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578 2016-01-28 00:00:00 五 中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KeywordPh中牟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