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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吵,楼下酒吧赔楼上酒店损失
山东驴友嵩山遇险
救援队雪夜营救六小时
“昨晚还高高兴兴买吃买喝,
今天一早咋躺在水塘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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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公布5起破坏环境典型案例
太吵,楼下酒吧赔楼上酒店损失
“身边有施工、拆迁等噪声污染的,可起诉维权”

本报讯 昨日,郑州中院公布5起破坏环境的典型案例。值得一提的是,为修复被破坏的森林生态环境,针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郑州中院两级法院采用复植补种的裁判方式,目前,有6起案件复植补种林木达1130株,实现了惩罚犯罪、恢复被破坏生态环境、促使罪犯早日回归社会的“一判三赢”效果。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数据

因污染环境、破坏资源,5年1516人被处刑罚

201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532件,审结511件。主要集中在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林木这三类犯罪,共488件,占比91.7%;涉及林木、土地、野生动物这三个领域案件,共524件,占比98.5%。全市法院先后对1516人判处刑罚。

依法受理了全省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上街区峡窝镇马固村村委会等四家单位的侵权责任纠纷案,这也是我国首个针对人文遗迹(文物)保护的公益诉讼。

案例一

偷砍44棵树,被判刑补种150棵

王伟、谭明、吴强(均为化名)3人都是中牟人。2014年7月,王伟找到谭明、吴强,说一处高压线下处理树木,想一起买下伐了挣钱。“一共40多棵,以6000元成交。”谭明说,其实他们并无伐木许可证。

根据中牟县检察院指控,三人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雇人购买采伐43棵杨树、1棵泡桐,活立木蓄积超过15立方米,足以构成刑事犯罪。

中牟县人民法院环保法庭以滥伐树木罪判处王伟有期徒刑8个月,判处吴强和谭明有期徒刑6个月,3人均判处缓刑1年6个月,各处罚金1000元。此外,3被告承诺每人复植补种50株杨树,共计150株。

公开宣判后,3人与中牟县林场签订复植补种监管协议,将在1年半期限内补种150株林木并确保成活率在90%以上,由国有中牟县林场进行监管、验收合格,才视为复植补种成功;验收不合格,将撤销其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案例二

酒吧噪声污染超标被判侵权赔偿

2008年3月11日,原告管城区商城路231号某酒店分公司开业,经营场所在该楼的4~6层。2009年2月18日,被告刘某的郑州市管城区酒吧开业,经营场所在该楼的1~2层,其和原告同属一栋楼,酒吧营业时间是每天晚上10点至次日凌晨。

据酒店负责人介绍,酒吧的音量超过国家规定的社会生活环境噪音的标准,导致住处住宿的客人无法入睡而退房,给他们造成经济损失,并间接影响酒店的品牌美誉。

管城区法院认为,经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监测,酒吧社会噪音的排放限值已超过规定的二类区域夜间最高限值35dB。酒吧营业造成了噪声污染,已构成噪声侵权。

判决酒吧采取有效、可靠的隔音降噪措施,并严格控制低音设备的音量,使原告客房内的噪声达到规定的标准;同时,对于因被告的酒吧噪音导致原告处13位客人退房产生的经营损失1664元,由被告承担。

提醒

发现身边有施工、拆迁等噪声污染可维权

市中院新闻发言人郭晓堃说,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噪声污染,严重侵害人们安宁生活、工作的权利。“今天发布案例涉及的酒吧属于娱乐场所,设立在商业、居住的混合区,其营业期间产生的噪音严重干扰原告住宿处客人的正常休息,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郭晓堃提醒说,若身边有施工、拆迁、装修等引起的噪声污染超标的情况,“市民可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到法院来告他们侵权”。

线索提供 陈朋涛 袁亦瑾

王超尘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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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809 2016-02-23 00:00:00 三 太吵,楼下酒吧赔楼上酒店损失KeywordPh“身边有施工、拆迁等噪声污染的,可起诉维权”郑州中院公布5起破坏环境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