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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违纪领导被问责 冤不冤 经开区纪工委坚持 “一案双查”,追究两个责任 经开区某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外出学习途中去旅游城市游玩一天,回来后其本人因违纪被处理,其主管领导被诫勉谈话。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每周通报”中,下属违纪被处分,领导被问责的案例不胜枚举。有些不明就里的人不禁会为领导叫屈喊冤:领导什么都没干,为什么会被问责? 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公告也明确指出了会被问责的情形。“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追责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由此可见,下属违纪被处分,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跟着“倒霉”的情形,绝不是冤枉不冤枉的问题,而是责任的问题。管党治党责任缺失,就要被追责,甚至还要被曝光。今后中央还将专门出台问责条例,把失责必问形成常态。 通讯员 唐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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