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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实施第四天
我省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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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实施第四天
我省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80后妻子拿到荥阳法院“保护令”,老公再打她将挨罚

反家暴法实施第四天

我省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3月4日下午,荥阳市的张女士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她头一天向荥阳市法院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刘宝安和家事审判庭法官赵勇、鲁曌霞次日便来到申请人张女士家,将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交到张女士手中,并及时将裁定书送到被申请人秦某某及其住所地的派出所、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协助执行。

这不仅是荥阳市第一个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是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后,河南省发出的第一张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

该“保护令”有效期6个月,主要内容是禁止被申请人秦某某跟踪、骚扰、威胁、殴打妻子张女士。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1

不堪丈夫家暴

她提出离婚

2014年4月,80后张女士和秦某某结婚。

张女士说,她此前有过一段婚姻,带有一个女儿,离婚后与秦某某认识,“在秦某某打算和我结婚时,我把我离婚包括还有个女儿要和我生活的事全部告诉了他,他态度一直很明确,表示可以接受,并保证会对我们娘俩好”。

“但我们婚后生活并不顺利,常常争吵没完,他还常打我。”张女士说,婚后秦某某常以张女士女儿不是自己亲生为由,觉得孩子拖累了家庭,拖累了他们的幸福,经常对她和女儿二人恶语相向,后来就发展到动手打她。最严重的一次,是2015年5月。两人再次发生争吵,张女士准备带女儿出去躲避,不料被秦某某疯狂殴打导致右眼血流不止。医院诊断为头面部外伤、右眼外框内侧壁骨折、腰部等软组织损伤……事后,张女士打电话报警,经当地派出所调解后,秦某某在支付了张女士3000元医疗费后对张女士的其他费用拒不赔偿,并毫无悔过之意。

今年2月24日,张女士来到荥阳法院决定起诉离婚。

2

她向法院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

“鲁法官,我害怕他以后还威胁我、打我,法院有没有什么措施保护我……”走进荥阳法院的张女士,求助家事审判庭法官赵勇、鲁曌霞法官。

鲁曌霞说:“我见到她时, 她满脸的紧张和惶恐,说话也是停停顿顿的,她的心里还是有各种担心。”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报警记录,还有住院证明,赵勇、鲁曌霞法官随即展开调查。经查,张女士所说的“家暴属实”,赵勇、鲁曌霞两法官受理第二天下午便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到张女士手中,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当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该送达的全部都送达了”。

“我们也告知张女士的丈夫秦某某,不能再动手打人了,如果再这样,他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严重的话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鲁曌霞说。

秦某某态度也挺好,当即表示,“以后遇到什么事,都不再打她了”。

说起妻子张女士,他也是挺伤心的:“我打她也是有各种原因吧,她对我也不好,也不爱干家务,不会照顾家庭,结婚时我还给她了几万元彩礼,一想起这些就生气,忍不住动手打了她。”

“你不管有什么纠纷,都不能动手打人,遇事一定要心平气和地处理,况且你们的离婚案件法院已经受理了……”鲁曌霞对秦某某说。

3

荥阳市法院去年六七十起案件涉及家暴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仅荥阳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就有六七百起,其中有六七十起涉及家暴。“去年我审理的离婚案件就有百余起,以前,我们在审理这类家暴案件时,一般都是口头告知家暴的一方,不能打人,遇事要商量着来,但因没有‘禁止令’等有力保护措施,其效果很不理想。”鲁曌霞说,去年12月17日荥阳法院家事审判庭正式成立。家事审判庭在接到张女士诉状后不久,《反家暴法》正式实施,“我们告知张女士,在案件审理期间,如果感觉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于是,3月3日,张女士到荥阳法院,正式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鲁曌霞呼吁,受家暴的弱势一方不要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大胆拿起法律这一“令箭”,勇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闻普法

哪些人可申请

“保护令”

“保护令”,可由受害人申请,受害人无法申请的,也可由其近亲属及所在单位、居委会、妇联等代为申请。

申请条件是什么?

按照《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或正置身于或可能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的当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包括像本案中的张女士提供的报警(出警)记录、住院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等、受理“保护令”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做出,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做出。

向哪里法院申请?

1.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2.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3.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违反“保护令”有什么后果?

“保护令”下发后,可禁止被申请人跟踪申请人,或通过电话、信件、短信、网络等方式骚扰申请人;有必要的话,还可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居住的住所等内容。但是,寻求保护的受害方还会有一种担心,万一家暴者不把这个“保护令”当回事,继续跟踪、骚扰, 甚至继续对受害人进行施暴怎么办呢?

鲁曌霞说,《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如果在保护令有效期内,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禁止事项,继续对申请人及其家人实施家庭暴力,如果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不构成犯罪,那么法院给予训诫,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因怕“保护令”成为一纸空文,荥阳法院在向张女士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当天,就向当地派出所、居委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监督被申请人对裁定的执行。

人身安全保护令都保护啥?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内容包括: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亲属;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线索提供 薛永松 李俊奇 鲁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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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453 2016-03-07 00:00:00 一 反家暴法实施第四天<BR/>我省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KeywordPh80后妻子拿到荥阳法院“保护令”,老公再打她将挨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