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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及时制止纠正环境违法行为,改善荥阳市环境质量,对工业企业10种环境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12369或发信息至“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经荥阳环保部门查证属实,按照《郑州市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将对举报人给予500元的奖励。据了解,工业企业10种情形包括: 1.涉重金属生产、加工、使用的企业,违法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2.违法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污染物的;3.工业企业向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污染物的;4.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未依法取缔到位的,有生产行为的;5.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擅自使用燃煤锅炉、手烧炉的;6.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违法排放污染物的;7.排污企业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擅自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8.工业企业的煤场、料场、堆场未采取密闭、苫盖、喷淋等有效防尘措施的;9.因环境违法被责令停止生产、关闭、查封、扣押的,未经解除、批准擅自恢复生产的;10.限产、限排、停产整治未按要求落实的。 记者 姚辉常 通讯员 杨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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