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A02版:时政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9月底前全市建成 169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本报讯 为加快推进我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郑州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今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16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每个管理所都要有“标配”。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建设 给出时间表 根据《实施方案》,经省、市研究确定郑东新区和新郑市为我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按照满足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药品日常监管及应急处置基本要求的原则确定装备种类和数量。其目的是为了将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建成职责统一、设施到位、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监管有力、群众满意的规范化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奠定基础。 按照进度,今年3月底前,完成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郑东新区、新郑市);6月底前,完成80%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今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16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管理所规范化咋建? 看看“标配”都有啥 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方面,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办公业务用房分三个标准:监管服务对象1000家以上的大型所,工作人员人数10人以上的,办公业务用房不少于150平方米;监管服务对象300~1000家的中型所,工作人员人数6~9人的,办公业务用房 80~120平方米;监管服务对象300家以下的小型所,工作人员人数3~5人的,办公业务用房不少于50平方米。 执法装备配备标准方面,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平均按35万元进行配备,其中,大型所按45 万元配备,中型所34万元配备,小型所按18万元配备。 郑州晚报记者 董艳竹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