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
出入私人会所违纪
中央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2013年印发了《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文规定:党员干部禁止出入私人会所。2015年10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由此可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属于违纪行为。
2015年中央纪委通报,陕西省西安市委副书记、市长董军等人接受邀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本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而陪伴的西安市副市长张宁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那么,私人会所是个啥地方?中央纪委在通知中定性为兼具私密性和缺乏监管等特点,同时又实行会员制,且只对少数人提供服务的场所。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不仅助长了奢靡之风,同时也滋生了腐败问题,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也是目前反“四风”的重点。
因此,作为党员干部,要认清形势,准确把握中央“两个没有变”的坚定决心,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意识,坚决不出入私人会所。
通讯员 王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