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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新郑市环保局召开环境保护春季监察执法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近期污染防治督查整改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春季环保执法重点任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部分企业负责人及新郑市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下发了《关于2016年春季环保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落实环境监管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针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的地区,环保部门将启动约谈、区域限批等机制。 新郑市环保局局长贾有怀说,环境治理工作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特别是乡镇、街道和管委会,要进一步落实环保属地管理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组织协调,为扎实开展这两项活动做好各项工作。 记者 杨宜锦 新郑播报 李显文/文 通讯员 姚佩/图 认识当前环保形势 推动环境保护不断深化 新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多策并举,强化措施,建立健全机制,实行“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有力推动了环境保护不断深化。目前新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提升环境质量,特别是近期一年一度的农历三月三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即将举行,为大典各项活动提供良好环境质量是环保部门重大责任,必须确保完成环境质量保障任务。 2015年,按照新郑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环保工作取得新成效,特别是水和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了显著成绩。水污染治理方面,新郑市全面实施了碧水工程,深化水环境综合整治。按照《新郑市2015年重点区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暨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建的华南城污水处理厂、薛店镇污水处理厂、辛店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投运,日处理能力达7.5万吨;城区2座污水处理厂,设施正常运行,日处理能力达6万吨,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新郑市通过实施茨山路、黄水河、莲河截污并网工程,新村镇、产业集聚区、新区、梨河镇、城区大部污水得以集中处理。对双洎河、黄水河、莲河排污口实施封堵、截污并网,完成整治排污口83个。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实施了蓝天工程,深化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去年新郑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15年空气优良天数为212天,与2014年相比优良天数增加了21天。主要空气质量监测指标PM10、PM2.5浓度分别下降了25.6%、28.8%。2016年截至2月底,优良天数已经达到20天,比2015年同期增加13天,空气质量同期相比提高了186%,大气治理效果明显。 开展春季执法大检查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会上要求,下一步要对涉水、涉气企业,以及产生、经营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管理运行情况、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保合法手续情况,以及“土小”企业(作坊)取缔情况,真正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排查内容全覆盖。强落实。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建立工作台账,制订整改措施,每日上报情况,每周调度汇总,分级解决问题,确保问题掌握准确、查处到位。同时,要加强司法衔接,处理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真正起到震慑效果。 重成效。这次大检查活动中,各乡镇、街道和管委会进行拉网式排查,新郑市将开展全面督查,郑州市将随机督导,动员新闻媒体、社会群众参与监督,执法密度空前,督查方式创新,社会参与广泛,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行为,强化企业守法意识,进一步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将通过领导接访、12369环保热线、有奖举报、微信平台等投诉方式,帮助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帮助改善环境质量。 解民忧。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和首问负责的原则,抓住“快速、依法、解决”3个要点,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确保群众环境权益不受侵害。 开展案件回头看。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全面深入地梳理,筛查重点企业,明确领导包案、具体责任人及解决方案、时限,掌握问题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法对策,确保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突出抓好大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必须抓紧抓好,由于点多面广,容易出现反复,稍有松懈就会出现反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加快燃煤锅炉拆改,6月底前完成拆改任务,否则一律停止运行。同时,加强扬尘污染治理,特别是道路施工、建筑工地、企业物料堆场等重点区域要进一步完善扬尘防治设施,提升治理效果。新郑市大气办将对大气污染治理进行每月考核,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市政府,实行末位问责,特别是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限期解决到位,否则从严查处。 强化拉网排查 确保取得实效 新郑市环保局要充分调动执法力量,将重点任务进行网格分解,分包到村组、明确到企业,全面摸清辖区所有纳入环境管理的污染源基本情况,逐一登记在册,建立工作台账,特别是对流动性大、复产能力强的“十五小”、新“五小”“土小”及燃煤小锅炉,要反复排查,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并跟踪落实到位。 要进一步落实辖区政府的属地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环保局要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坚决严厉打击,该处罚的坚决从严处罚,该关停的坚决报请新郑市政府关停到位;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企业,要依法实施“黑名单”、挂牌督办等措施;对问题严重的地方,要启动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督促落实属地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企业作为污染治理的主体,必须承担主体责任,要进行自查整改,并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治理效果达标排放。 环保部门要充分利用环保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状况、企业治污情况、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环保微信举报平台和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积极推进“工业企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畅通公众表达渠道,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限期办理举报投诉,广泛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管理,坚决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大检查活动中,要落实日报告、周调度、月排名等制度,加强日常督查和考核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对工作不重视、部署不到位的单位、个人和企业,将进行通报批评;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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