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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登封市检察院公诉科成功调解一起赔偿数额差距悬殊的故意伤害案,使两个学生家长及孩子握手言和。 2015年10月23日,犯罪嫌疑人邵某在学校门口接儿子放学时,因不满同班学生家长张某插队,当着学生、家长和老师的面,怒将张某鼻部打伤,双方衣物上均沾满了血,后鉴定张某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邵某被逮捕,春节也在看守所中度过,孩子至今也没接回家。邵某在看守所的近两个月来,双方经过多次和解商谈,最终因赔偿数额相差12万元而一直未达成和解。 本案起诉至登封市检察院公诉科后,承办人认真审查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且本案发生在小学校园,双方家长在孩子面前斗殴,一方受伤流血,一方因此被捕,势必给同班的两个孩子造成心灵创伤,本案符合起诉条件,可在审查期限内尝试调解,争取双方握手言和,不仅为了化解社会矛盾,更是为了弥合两个孩子的心灵伤害。 承办人经过了解双方家庭基本情况,同时也询问学校老师,了解到两个小孩在此次斗殴事件后变得敏感、孤僻。最终在承办人的努力下,双方以5万元的数额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登封播报 刘少利 通讯员 段华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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