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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开通了“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曝光台,目前已首批公布了包括中国公益总会等在内的203家“山寨社团”名单。民政部介绍,这些“山寨社团”多数都冠以“中国”、“中华”等国字头字样。(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A04版) 有个细节是,记者采访时,“六国易经峰会”自称,已经“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批准。内地的合法社团并无“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只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难道两者是一家,或者说后者确实批准的?一核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否认有此事。如果不是熟悉内情的人,谁会分辨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区别?中国、全国,一字之差,太容易蒙蔽人。 如今,民政部曝光了203家“山寨社团”,这是好事。对山寨社团,必须揭其画皮,将其丑态晒于阳光下。同时,民政部网站的曝光台还设置了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媒体报道、山寨名单等栏目,并提供了“山寨社团”名单检索通道。这同样值得点赞。对于公众来说,碰到看起来很有来头又试图骗钱的社团,一定多加防范,先到民政部网站查询,而不是傻乎乎地掏钱。 据报道,“山寨社团”的主要目的就是在境内敛财,敛财手段包括发展会员、成立分会收取会费,发牌照、搞评选颁奖活动收钱,搞行业培训收费,有些甚至向企业敲诈勒索。如果有的山寨社团向企业敲诈勒索,司法机关就应该积极介入,依法处理这些涉嫌犯罪的社团。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立规矩才能成方圆。值得欣慰的是,《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正在征求各方意见,这部即将出台的法律将对此类机构的活动进行监管,对涉嫌犯罪的予以打击。或许法制不断健全,法治不断深入人心,山寨社团生存的机会就会大大减少,坑蒙拐骗的空间就会逼仄,公众生活就多了一份踏实感。□王石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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