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上午,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新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设摊,开展便民服务活动,现场解答消费者的各类咨询和投诉,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据悉,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设定为“新消费 我作主”,旨在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记者 杨宜锦 新郑播报 邓春丽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