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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华裔警察误杀非裔青年案宣判 获疏忽杀人罪免于入狱 知名律师解读—— 美国纽约布鲁克林高等法院法官丹尼·陈昨晨作出裁决,判处纽约警察局华裔前警察梁彼得5年缓刑和800小时社区服务,无需入狱服刑。 法官同时将此前认定的梁彼得二级过失杀人罪名降级为刑事疏忽致人死亡罪。梁彼得的律师沙克曼在审判后表示,审判结果只是往前迈了一步,但这个案件远没有结束,因为梁彼得不该被定罪。律师已经代表梁彼得当庭提交上诉材料,预计6~8个月后受理。 美国知名华裔律师邓洪接受采访时表示,梁彼得案的判决是“华裔、非裔都不得罪的做法”。据悉,梁彼得是2005年来纽约首名因执勤中过失致人死亡而被起诉定罪的警察。据新华社电 ■律师解读 华裔警察误杀非裔为何会被起诉? 昨日,美国知名华裔律师邓洪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两年美国发生很多非裔被白人警察枪杀,但是最终白人没有遭到起诉,被认为存在种族歧视。因此此类案件引起非裔的不满。过去一年多以来,他们走上街头抗议抗争,可以说这次终于逮到了“梁彼得案件”。 他认为,梁彼得遭到起诉的原因在于:首先,事件发生的地区在纽约布鲁克林地区,而该地区的检察长是一名非裔。为了平息不满,虽然证据不足但是还是起诉了梁彼得。其次,梁彼得是一名警察新手,不懂得保护自己,与之一起巡逻的搭档也是只有8个月巡逻经验的新手。再次,这名白人警察也将责任推给梁彼得。 邓洪表示,很多情况下,也有很多白人警察被起诉。但是在美国,大家都感觉到警察这份工作是非常危险。陪审团80%以上都会判罚警察无罪。 检察官认为梁彼得犯了哪些错误? 邓洪律师告诉记者,检察官在去年12月份时候起诉了梁彼得,并认定他有罪。其起诉的罪名里重点强调了三个地方:第一,巡逻时候不应该无缘无故将枪支拿出来;第二,将枪拿出来后,梁彼得用左手拿枪,从顶楼往下巡逻推门的时候,手不应该放在枪的扳机上面;第三,梁彼得从开枪到打电话求救有5分钟的时间,但他并没有及时打电话给总部。此前,陪审团根据这三点,裁定梁彼得二级谋杀罪成立,让他可能面临15年的牢狱之灾。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判决结果? 邓洪告诉记者,昨日的判决可以说是检方本着“不能得罪非裔也不能得罪华裔”的精神进行的判决,因为法官收到了4万多封的抗议书。这种情形下,需要作出侧重的方法。因此,最终法官将二级谋杀罪降为疏忽杀人罪。名义上虽然也是重罪,但是听起来不是谋杀罪而是误杀罪,这也就安抚了华人的不满,表明这一罪名是没有犯罪意图而是由于疏忽造成的。而在安抚非裔方面,检察长最初要求的是500小时的义工服务,最终判罚了800个小时。 此案对今后类似案件有何启示? 邓洪表示,全美华人和全世界的华人都非常关心梁彼得一案,检察官和法官都会受到这方面的压力。因此,在美华人应该要积极关注自己的权益,很多时候华人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遇到这样的问题一定要请专家和律师,这一点非常重要。 ■案件始末 2014年11月,就职不到一年的梁彼得与搭档在纽约巡逻时枪支走火,反弹回来的子弹击中手无寸铁的非裔青年格雷。后者不治身亡。 2015年9月29日,华裔警员梁彼得被控误杀一案举行开庭听证,法庭决定将由陪审团对梁彼得的行为作出最终裁决。 2016年2月11日,梁彼得被陪审团定罪,被指控的5项罪名全部成立,他可能面临长达15年的牢狱之灾。随后,梁警官就被纽约警方解雇。 2016年2月,有人在白宫网站发起请愿,号召撤销对梁彼得的指控。全美华人在40多个城市和地区发动游行,支持梁彼得上诉。 2016年3月23日,纽约布鲁克林地区检察官肯·汤普森向梁案主审法官丹尼·陈提出了量刑建议:梁彼得免于坐牢而处以5年缓刑、在家监禁6个月以及500个小时社区服务的惩罚。 2016年4月20日,梁彼得案法官丹尼·陈宣布量刑结果:梁彼得的罪行由过失杀人罪降为刑事疏忽杀人罪,被判5年缓刑以及800小时社区服务,免于坐牢。 据《法制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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