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洪涛自2001年到二七区人民法院后,先后在政工科、民一庭、行政庭、民三庭、淮河路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诉讼服务中心政委。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结案率达到90.98﹪,在二七法院法官绩效考核中,取得法官序列第二名的好成绩。
几年前,郭洪涛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淮河路巡回法庭庭长的岗位。他在淮河路办事处利用辖区司法资源构建了四级矛盾化解体系,在各类民事纠纷的处理中,他都能准确理解和把握,把司法为民的宗旨与群众紧密结合,很好地运用在了巡回审判工作中。他还将审判触角延伸到社区、楼院,实行零距离立案、零距离调解、零距离阳光审判,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司法服务,受到了辖区居民的纷纷赞扬,和群众感情日益渐深。
每接到一起案件,郭洪涛都会在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进行沟通了解,只要有一点矛盾缓解的可能,他就会付出百倍的努力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力争做到调解结案,案结事了。
郭洪涛在审判工作中也非常的认真,严格遵守规定。在办案中,始终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徇私情,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把好金钱关、人情关、权势关,杜绝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以自己的行动维护着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