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C05版:每周中原 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为提高中原区高龄老人优待水平,保障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近日,中原区对持有该辖工区户籍的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实施发放高龄津贴政策。为做好高龄津贴工作,把区委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中原区多部门分工合作,多举措完成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中原区民政局专门召开了发放高龄老人津贴工作布置会,使街道办和乡镇工作人员在思想上明确和掌握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目的。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下一步,中原区民政局确保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切实把改善老年民生的好事做好做实。 记者 柴琳琳 通讯员 孙丹阳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