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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 评分报送时间明确 每月10日、20日、30日中午12时前 市爱卫办等单位上报打分表格 本报讯 为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纪律,加强考核评分报送工作,确保考核评分准时、准确、公平、公正,昨日,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评分报送工作有关事宜进一步明确。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市爱卫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市环境卫生处、市精细办督查组、专项督导组、市城管局专项督导组每10天进行一次评分,各单位打分表经领导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报送市精细办。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局、市交警支队、市精细办督导处、综合处每月进行一次评分,各单位打分表经领导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报送市精细办。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市爱卫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市环境卫生处、市精细办督查组、专项督导组、市城管局专项督导组打分表报送截止时间为每月10日、20日、30日中午12时前,各牵头委局、市精细办督导处、综合处打分表报送截止时间为每月19日下午16时前,如遇周末、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间时,由市精细办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单位。 依法治理率,由各区(管委会)以乡(镇、办)为单位,统一收集后,按行政处罚决定书、强制执行决定书分类统计汇总(不再报登记保存)。报送截止时间为每月10日、20日、30日中午12时前,如遇周末、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间时,由市精细办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单位。 根据规定,各评分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打分表,如未按时报送,超过报送截止时间的,评分汇总时将不予采纳,按缺项处理。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评分和报送工作,并参加评分汇总。评分汇总采取评分单位和参评单位共同参与的方式,现场拆封,现场汇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肃评分报送纪律,对未按时报送打分表的单位,第一次扣该单位考核成绩1分,并在全市通报批评;第二次扣该单位考核成绩2分,并约谈单位主管领导。 郑州晚报记者 王军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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