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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郑州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和公安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给8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津贴,最少每人每月100元,最高为300元。 申请条件及流程 郑州市户籍居民(迁入当月即可申请,次月起计发),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者不再另行申请,由人社部门统一发放。(未满80岁的老年人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社区领取,一式三份)。 4.近期免冠一英寸照片(三张)。 5.特殊情况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所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从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补助费等统一为高龄津贴。 申请核准后次月起计发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8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由人社部门负责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发放,不再另行申报;其他80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办法》指出,符合发放年龄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核准后,从次月起计发高龄津贴。2015年1月1日至高龄津贴全面实施发放期间(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高龄津贴者除外),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自符合条件之月起补发;非本市户籍迁入本市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迁入当月即可提出申请,次月起计发。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户籍在市属各县(市)区之间迁移变动,由迁出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郑州市高龄津贴转移通知单,及时变更。 跨年龄段无须重新申请 《办法》中提到,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从89周岁增至90周岁,或从99周岁增至100周岁的,无须再次提交申请,信息管理系统可自动升级。老年人高龄津贴所需资金由市和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各承担50%,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同时,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记者 柴琳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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