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X05版:弘扬劳模精神 推动新郑发展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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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有担当的房管人

刘新智: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刘新智是一名中共党员,现任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交易办主任。 在工作岗位上,刘新智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关心群众疾苦,诚信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按照郑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要求,为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做到“凡批必进、应进必进”,实现大厅之外无窗口的目的,2015年10月9日在刘新智的带领下新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成立。在搬家期间,他加班加点,中午大家走了,他往往毛遂自荐留下看守物品,等到大家回来上班的时候,他又全身心地投入搬家工作中去。

努力工作,严格管理。在工作之余,刘新智利用业余时间进一步完善了新郑市中心房地产交易与规范化管理工作。科学调整压缩流程,减少环节,最大限度地缩短办事时限,通过调整内部人员充实产权交易登记一线窗口力量等措施,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同时将办理时限公开、透明,方便群众监督,从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为群众住房问题把好关、服好务。

坚持勤能补拙,不断遵循为民服务原则。刘新智虚心向分管领导请教,向同事们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原则和办法。广泛听取意见,及时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立足本职,服务居民群众。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要求,及时化解居民群众反映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中提高管理水平。

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刘新智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苦干上。作为科室负责人,他的理解是,没有谋求利益和享受待遇的权利,只有承担责任、带头工作的义务。

刘新智就是这样一位视工作高于一切的人,在他身上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了一名负责人的责任感、事业心。

新郑播报 李显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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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720 2016-05-06 00:00:00 五 无标题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