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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挖坑”的徐州前人大代表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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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挖坑”的徐州前人大代表受审
私挖5层地下室致大街塌陷 本报《独家责任》曾作报道
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 被告人辩称不应负刑责
5月11日,被告人李宝俊(中)在庭审现场。因身体不适,李宝俊一直坐轮椅参加庭审。
本报报道版面截图

私挖5层地下室致大街塌陷 本报《独家责任》曾作报道

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 被告人辩称不应负刑责

11日9时30分,曾广受关注的北京德胜门私挖地下室案事主李宝俊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庭审围绕着施工方是否具有资质、合同签订主体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辩论。庭审进行6小时左右,法庭未当庭宣判。

近年来,我国多地私搭违建现象时有发生。北京人济山庄小区26层高楼上加建“空中别墅”犹如“花果山”、江苏南京一小区现22楼私搭违建“空中楼阁”、湖南衡阳一楼顶又建25栋别墅……“楼高高”“楼加加”“楼贴贴”一经曝光便引发公众高度关注。

挖地下室

北京一大街塌了两次

11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德内大街93号院业主李宝俊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庭审现场吸引诸多媒体到访。

2015年1月24日,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先后发生两次大规模塌陷。据北京市有关部门通报,李宝俊私挖18米深地下室是主要原因。2月17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由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立案侦查并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李宝俊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8月,检方提起公诉。

9时30分许,李宝俊身着蓝色上衣被法警带入庭审现场。因身体不适,李宝俊一直坐轮椅参加庭审。法院也组织了救护车和急救人员守候在法庭外。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指出,被告人李宝俊将工程委托给无建筑工程资质的施工队,还要求其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违法建设地下室、深挖基坑。2015年1月24日3时许,因基坑支护结构不合理、支护结构承载力不足、地下水控制不力,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坍塌,造成东侧毗邻的德胜门内大街道路塌陷、北侧毗邻的部分民房倒塌破坏等。经鉴定,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83万余元。

李宝俊当庭承认“我有责任”

此外,公诉人指出,被告人李宝俊于2015年2月10日经网上追逃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现场,本案同案被告、施工现场指挥人和负责人李海轮表示,自己是在没有施工资质、没有技术交底、没有规划许可的“三无”情况下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在基坑中发现渗水和流沙的情况下,工程仍继续进行。

“执法部门曾约谈过业主李宝俊,要求回填基坑。但最终工程加了围挡接着干。”本案同案被告、施工方负责人卢祖富在庭审现场表示,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和人民造成了损失和恶劣影响,对此他深感愧疚。

“对于这件事情,我有责任。”被告李宝俊当庭说。

公诉人指出,李宝俊等三被告在建设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造成基坑坍塌,并导致相邻路面塌陷、房屋倒塌或受损等严重后果,建议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持续6个小时,17时许,庭审结束。法庭未当庭宣判。

私搭违建,利益驱动或成诱因

近年来,我国多地出现“奇葩”违建现象,北京人济山庄小区26层高楼上加建“空中别墅”、江苏南京一小区现22楼私搭违建“空中楼阁”、湖南衡阳一楼顶又建25栋别墅……就在德胜门内大街两次垮塌事件发生后不久,北京市东城区纱络胡同一处违建私挖三层地下室,面积达700多平方米。

私搭乱建缘何屡禁不止?“生活需求和物质条件之间的矛盾,导致一些人动起私搭乱建的心思。”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表示,“楼顶盖别墅”“地下挖坑”这些行为,其目的在于扩大室内面积,优化居住环境。付出不多的施工成本就能获得居住面积上的较大改善,让一些业主动起了“歪脑筋”。

业内人士认为,一些私搭乱建行为也存在经济利益驱动。比如部分“城中村”中的违法建筑用于出租获利。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成为主要租客。而在四合院等建筑内挖地下室,无形中也会增加院落的使用面积,在“寸土寸金”的大城市,房屋价值在无形中获得提升。

“如果没有地下室,一套四合院的价值可能降低百万元甚至千万元以上。”近年来一直在进行四合院选址的刘先生告诉记者。

遏制私搭违建,需邻里监督公权介入

易胜华等法律人士认为,私搭乱建行为,不仅影响城市形象,也会给房屋居住人带来安全隐患。比如“挖坑”“楼顶盖假山”等行为,不仅可能压迫楼体导致墙体裂缝,甚至引发坍塌事故。不仅侵害了公众利益,也给公民人身安全带来隐患,必须严加管理。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主任、教授龚维斌告诉记者:“首先要加强社会精细化管理和基层自治,达到防微杜渐的效果。应进一步健全公共管理机制,加强邻里监督,发挥社区居委会的自治作用,通过网格化等精细化管理手段,将违建等行为制止于萌芽中。”

专家认为,要杜绝相关部门“不作为”。对于社区自治管不了的问题,公权力要及时介入,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反应速度,维护公共利益。相关部门要加强作风建设,杜绝对群众反映推诿扯皮的现象。

据新华社

■庭审现场

被告当庭未认罪

去年初,徐州市人大代表李宝俊(2015年1月31日被免去人大代表职务)因私挖地下室,导致德胜门内大街93号门前发生坍塌。

庭审过程中,李宝俊一直坚称,问题在于承办方负责人曹某。“曹主动要求和我签了合同,施工许可证和具体情况由他负责,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建的。”

“其实四合院买来就想着要挖地下室,就想增加实际面积。”李宝俊认为,这是多数人的心理,一开始的规划也是地面三层,底下两层。

当公诉人问是谁提出把地下室从3层改建到5层的,李宝俊沉默着没有回答。

“你是否说过多挖一层就多赚一层的钱?”公诉机关继续问道。

李宝俊依然沉默,过了一会儿他说道:“我当时说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李宝俊当庭一直没有正面回答是否认罪,“我确实负有责任,但没有达到刑事责任的程度。”

工头:愿意继续赔偿

48岁的卢某是湖北人,案发时是建筑施工队负责人。卢某穿着黑色衬衣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受审。他说自己负责施工队有30年了,施工队一共有20多人。他平时负责承包建筑工程,他们曾经挖过地下室。

卢某称,他是在昌平区认识的李宝俊,他还在李宝俊昌平区的农场干过活,也是挖地下室。当时约定施工款110万,现在还没结清。“在93号院施工时,我主要负责海南的工程,我不在时都是李某负责,我和李某认识有十多年了,但他没有执业资格。”

卢某称,在施工过程中有政府部门过来要求整改。2014年10月北京市规划委曾经要求停止违建、原修原建,“后来李宝俊给我打电话,说这个事情已经解决了,让我们继续挖。决定从地下三层挖到地下五层的是李宝俊。”

卢某说,案发后他已经赔偿了15万元,“自己对社会造成了这么大的危害,愿意继续进行赔偿。”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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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782 2016-05-12 00:00:00 四 在京“挖坑”的徐州前人大代表受审KeywordPh私挖5层地下室致大街塌陷 本报《独家责任》曾作报道
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 被告人辩称不应负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