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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省电商交易额力争超1.5万亿 跨境电商交易额超3000亿元 本报讯 全面推进郑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早日实现“买全球、卖全球”战略目标,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正式印发了《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行政审批、税收征管、金融支付、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征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规则进行综合试验,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协调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鞠丰泽 王超尘 图 实施范围 从立足郑州到带动全省,分“三步走” 1 立足郑州 第一阶段为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在郑州市开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 2 梯次推进 第二阶段拓展到在“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在洛阳、开封、南阳、焦作、三门峡、信阳、新乡市开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 3 带动全省 第三阶段拓展到在“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在全省其他地方开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 功能定位 促进产业发展为重点,着力打造“四区” 进出口商品 集疏交易 示范区 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和铁路、公路、航空综合立体交通运输物流网络优势,打造国内外干线集运、专线服务和终端派送的物流服务模式,通过多式联运,加快形成进出口商品集疏交易中心,带动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集聚流转。 对外贸易 转型升级 试验区 探索“互联网+外贸”新模式,引导传统外贸和制造企业上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出口商品质量提升,扩大自主品牌商品出口,培育和增强我省外贸竞争新优势。研究对外贸易新规则,探索互联网经济下服务贸易、加工贸易发展新模式,促进传统贸易电商化,为外贸转型升级提供新路径、新动力,不断提升参与国际分工的层次和水平。 监管服务 模式创新 探索区 大胆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功能齐全、统一规范的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探索建立商品质量安全体系和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在有效监管的同时,不断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 内外贸 融合发展 实验区 统筹“两个市场”深度融合、促进“两种资源”自由流动,带动商贸流通、国际物流、国际金融、展览展示等模式创新,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进出口平衡发展、内外贸有效互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 发展目标 2018年 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3000亿元 我省确定的发展目标是:加快构建信息支撑、物流带动、线上线下融合、多部门协调联动、通关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新型监管服务模式,促进专业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外贸企业、工业企业、中小网商积极参与,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自建平台相互补充,B2B、B2C、O2O(线上线下)等多种业务模式共同推进,扩出口促转型,扩进口促消费。 《实施方案》明确,力争到2018年,培育50家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孵化基地、100家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设立100个省级公共海外仓,重点扶持1000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全省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1.5万亿元,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3000亿元,实现一区多园、一园多点、多主体运行、多模式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新格局,总体发展水平居中西部前列,探索出在中西部地区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任务和创新 构建三个平台、七大体系 根据部署,我省将加快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着力构建三个平台、七个体系,即“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综合园区”发展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和企业孵化平台;以及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体系、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跨境电子商务智能物流体系、跨境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体系、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体系。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了促进年产业发展、优化监管措施、完善综合服务等方面的创新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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