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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河南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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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1个百分点 失业保险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财政厅5月10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具体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据测算,两年时间可为我省企业减负60亿元。 根据通知,从2016年5月1日起,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由2%降为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3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为1.2%,个人缴费比例降低0.2个百分点,由目前的0.5%降为0.3%。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初步测算,两项费率降低后,可为企业减负超过60亿元。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险的投入,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郑州晚报记者 冉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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