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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环境资源司法 实施执法联动 郑州洛阳信阳集中管辖 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 本报讯 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6·5”世界环境日前夕,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局、省环境保护局、省水利局、省林业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实施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以此建立我省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机制。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鼓励每个公民、每个社会公益组织都拿起法律武器,向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的违法者宣战,大胆提起公益诉讼。 据介绍,今年年底,力争全省每个法院都要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此外,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相分离的案件管辖制度。对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民事案件,省高院将指定郑州、洛阳、信阳三个中级人民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对其他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及损害后果跨市级行政区域的案件,由省高院根据具体情况指定管辖。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线索提供 乔良 李智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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