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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有用热需求的用户 本月30日前办理用热手续 本报讯 6月21日,从郑州市热力公司传出消息,根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新增热用户应当在当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与供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的规定,请今年有用热意向的单位和开发商,于6月30日前到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办理用热手续。 用热单位提出用热申请时,请携带用热申请、用热建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到热力总公司经营处办理相关入网事宜。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经营处办公地址:嵩山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国资大厦1402室,经营处办公电话:68980804。 郑州晚报记者 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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