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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6版:依然是高招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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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类考生 有加分资格 最多可加20分 今年,我省有6类考生有加分资格,最低可加5分,最高可加20分,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的两类考生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可加10分投档的两类考生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参照此条执行)。 可加5分投档的两类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2012年12月31日(含)之前迁至移民安置区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的考生。 考生加分规定不累加计算,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投档的考生只按加分较多的一项计算,最多不超过20分。符合以上加分规定的考生,须经过本人申报,省、省辖市、县(市、区)招生办审核并逐级公示后方予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郑州晚报记者 张竞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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