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A04版:时政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广告
“红领巾心向党”暑期实践活动举行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办结超过六成
建设单位未缴工资保障金
或将被记入信用档案
市五一公园内开展红色电影周活动
郑州电台推介优势节目资源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九次会议举行
河南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检测中心在航空港开建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标题导航 | 郑州日报      
上一期  下一期
建设单位未缴工资保障金
或将被记入信用档案

《郑州市建筑市场条例(草案)》二审

建设单位未缴工资保障金

或将被记入信用档案

本报讯 未缴纳工资保障金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并明确了建设工程五大责任主体。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郑州市建筑市场条例(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

审议中指出,建筑市场的规范有其特殊性,更侧重于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且相关上位法和其他省市的地方性法规名称中都有“管理”二字,建议将《郑州市建筑市场条例》修改为《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条例(草案)》中明确了工资保障金制度,但没有相关监督措施,建议将工资保障金制度纳入企业信用体系进行监管,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的,要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条例(草案)》还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为五大责任主体,这五大主体将实行终身质量责任制。

郑州晚报记者 袁帅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748475 2016-06-29 00:00:00 三 建设单位未缴工资保障金<BR/>或将被记入信用档案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