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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1版:经济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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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7月6日,省粮食局发出致广大农民的公开信,针对我省部分地区小麦不完善粒超标超过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标准,造成农民售粮出现暂时性困难的情况,号召全省各级粮食部门和所有托市粮食收储库点要增强助农增收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正确把握收购质量标准,改进和强化服务措施,切实把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据悉,公开信要求全省所有托市粮食收储库点做到以下五个方面: 一、全省所有托市粮食收储库点,都要严格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质价政策。凡是经过整理后容重≥710克/升,不完善粒≤10%,杂质、水分、气味符合国家标准五等以上的小麦,都必须纳入最低收购价范围,任何库点不得限收、拒收。小麦最低收购挂牌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2.36元/公斤,相邻等级价格相差0.04元/公斤。 二、对于农民出售的疑似不完善粒超标小麦,要无偿为群众提供清筛服务。经过清筛整理后再按照检验程序和规定进行扦样、定等。 三、国家鼓励和引导收购库点配置清筛设备。 四、国家支持和鼓励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收购超标小麦。 五、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粮食局、农发行河南省分行、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组成的6个夏粮收购督查组,对全省夏粮收购进行巡回督导。省粮食局派出了7个督导组对夏粮收购情况进行常态督查。 郑州晚报记者 徐刚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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