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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被关联方占用 五公司遭河南证监局 出具警示函 本报讯 近日,河南证监局分别对河南特耐工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百逸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凯雪冷链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天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丽纸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出具警示函,因为这五家公司涉嫌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河南特耐工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郑州晚报记者 徐刚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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