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X03版:聚焦党代会 铸就新辉煌 上一版3  4下一版
新郑市第四次荣膺“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各单位召开会议 学习贯彻五次党代会精神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标题导航 | 郑州日报      
上一期  下一期
新郑市第四次荣膺“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被列为健康城市试点城市

近期,全国爱国卫生工作会议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会议对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通过的城市重新授牌,新郑市副市长关民安代表新郑市政府接受国家卫生城市授牌。

新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这是新郑市第四次荣膺国家卫生城市。新郑市通过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精细化管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效显著,为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受到全国爱办通报表扬。

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动态性荣誉,每三年为一个复审周期(《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新郑市自2000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后,先后于2007年、2011年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2015年3~10月份,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第四次复审,新郑市成立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坚持“全民创建、创建为民、持续创建”,狠抓爱卫民生一号工程,深入推进“文明新郑、整洁新郑、畅通新郑、健康新郑、生态新郑”五大行动,探索创新城乡环境卫生长效机制,有力推动了城乡环境卫生改善。

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一些薄弱环节得到有效治理,城市面貌井然有序,于2015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审,10月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组暗访。全国爱卫会2016年2月4日发文对新郑市进行确认命名。

2015年新郑市高分通过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新郑市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所做的工作得到全国爱卫办的高度评价,并被全国爱卫办列为健康城市试点城市。新郑市将以健康城市创建为契机,大力推进新郑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围绕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等重点,将健康理念融入到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记者 杨宜锦 通讯员 高国建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752233 2016-07-15 00:00:00 五 新郑市第四次荣膺“国家卫生城市”称号KeywordPh被列为健康城市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