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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Z03版:商都建设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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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路上躲雨耽误了时间 后又出车祸,算工伤吗? 小保聊工伤 专业 深度 趣味 第八期 前几天,郑州遭遇罕见的大暴雨,全城开启“看海”模式。这场暴雨来临正逢大家下班之时,想必很多人都被没膝的大水阻断了回家的路,在这里,小保提醒大家注意上下班途中的交通安全,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大雨刚过,有读者向小保提出问题:我在下班途中因为避雨耽误了半个小时,后来被机动车撞倒造成骨折,这能算工伤吗?本期就跟大家讨论下这个问题。 郑州工伤保险 微信公号 读者提问:我在下班途中因为避雨耽误了半个小时,后来被机动车撞倒造成骨折,这能算工伤吗?小保先对这位读者的遭遇表达一下同情,下面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 合理路线上、合理时间内 可认定为工伤 首先来看“下班时间”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4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细化了对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成为关键。 其中第六条规定: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通过对“规定”的分析我们发现,只要这位读者在下班的合理路线上(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合理时间内(因大暴雨避雨耽搁半小时,具有正当性),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然后我们来看“发生交通事故”的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这位读者在下班途中不幸被机动车撞倒,应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证明是交通事故,并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证明本人在事故中属次要责任,才可认定工伤。若没有报警,或遭受非机动车的伤害,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所以,这位读者遭受的是机动车碰撞,若在事故责任划分中负次要责任,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进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通过小保的分析,大家应该对这位读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小保也再次提醒大家,进入汛期要特别注意上下班途中的交通安全。 对工伤保险有疑问的读者,可以扫描本版二维码关注“郑州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或观看《工伤保险系列宣传动漫》第七集。 关爱农民工 郑州社保在行动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 协办 社会保险咨询电话 12333 事故报案传真电话 67880160 工伤认定咨询 67885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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