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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8版:郑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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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学术不端行为,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须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另外,专门指出: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高校应当视情况予以受理;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调查处理。 惩处 情节严重或被撤销学位、开除 高校应当根据相关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处理: 通报批评;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撤销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辞退或解聘等。同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 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 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高校对本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未能及时查处并作出公正结论,造成恶劣影响的,主管部门应当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进行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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