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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食用明胶生产、销售、经营全过程监管,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食用明胶等违法行为,近期,区食药局集中力量开展了餐饮服务、批发市场等经营单位食用明胶专项检查活动,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要求各食药所组织执法力量,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生产领域重点对糕点、熏煮香肠、果冻等使用明胶的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检查,食品经营领域重点对经营皮冻、香肠、凉皮等单位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加大对食用明胶的抽检力度,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中,全区餐饮经营单位、流通经营单位共抽取样品11批次,抽取样品重点对铬含量进行检验。 据了解,明胶根据用途分为药用明胶、食用明胶、照相明胶和工业明胶。食用明胶作为一种增稠剂,广泛使用于食品中,如果冻、食用色素、高级软糖、冰激凌、酸奶、冷冻食品等。此次行动,执法人员严格检查了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明胶类食品原料的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严密追踪食用明胶的来源,并对多种明胶食品进行了抽样送检。截至目前,区食药局已出动执法车辆10余台次,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市场、超市、食品经营户40余户次,暂未发现使用工业明胶或来源不明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情况。目前专项检查活动仍在持续开展。 记者 柴琳琳 通讯员 闫翠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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