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Z03版:商都建设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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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秋收在即,又是外来返乡务工人员投诉拖欠的高发期。市清欠办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建设领域劳务用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及时处理欠薪问题,确保秋收返乡民工顺利拿到工钱。 按照要求,各工程主管单位要承担第一监管责任。凡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工程所在地区政府应承担第一监管责任;凡补办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补办手续前工程建设造成的拖欠问题原则上由所属地区政府为主处理。总包企业作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直接责任人,应组织劳务企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即日起,各单位要根据建筑工程管理权限和清欠工作分工,开展建筑工程清欠工作排查。对存在隐患的项目,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跟踪监管,督促业主及总包单位积极筹备资金,确保返乡民工顺利领取工资。 对发现的拖欠问题,及时组织化解,发现一处、纠正一处。对分包单位暂时无力解决的,由总包单位先行垫付;总包单位不能解决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满足动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条件的,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 此外,对不及时妥善解决欠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有工程款和工资拖欠问题的,也可致电18539927973,本报记者代为反映。 郑报融媒记者 冉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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