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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省财政厅与省审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小金库”和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对省直各部门的财政存量资金检查同步进行。 《通知》规定,此次检查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原则,实行省直单位和地方分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各部门的“一把手”作为本部门专项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对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负全面责任,要认真指导并抓好机关及所属单位(包括分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自查自纠和汇总上报工作。 《通知》确定,此次检查从9月底开始,12月上旬基本结束。专项检查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为收集“小金库”问题线索,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听取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省财政厅“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公布举报电话:0371-65808444,举报邮箱:hnsxjkzl2016@163.com。 郑报融媒记者 李爱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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