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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郑报融媒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为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就医和报销,决定增补河南省省立医院(河南省儿童医院)为河南省农民工定点医院。至此我省农民工定点医院增至4家。 就诊手续简单 住院即时报销 据了解,河南省省立医院(河南省儿童医院)既是农民工定点医院,也是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只要是我省参合人员都可以在该院住院即时报销,不论是不是在郑务工的农民工。 一般的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在接收参合患者住院时,需要征得当地县医院的审批同意并办理转诊手续,而在农民工定点医院住院就可以省略掉此项环节,只需到县农合办登记备案、提供农合证号,由农合办工作人员将其个人信息上传至新农合即时结报平台即可,手续更便捷。 农民工定点医院虽然是省级医院,但是对参合人员的收费按照县级标准,而且报销比例是执行其所在统筹地区县级医疗机构补偿标准,具有报销比例高、收费低、起付线低等优势。 病人报销参照各统筹地区补偿标准为,起付线:500元~700元,具体情况按照当地标准执行。 报销比例:500~700元<医疗费用≤1500元报销为医疗费用的60%,1500元以上报销为医疗费用的80%。 县级收费标准 享受省级专家诊疗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给我省参合农民提供一个全面的医疗服务,该院在开展多个临床科室的基础上,特邀请河南省内多名心内科、呼吸科、胸外科等专家坐诊。 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暂行规定(修订)》(豫卫农卫〔2012〕10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我省参合人员在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并办理电子转诊后在省农民工定点医院住院的,执行其所在统筹地区县级医疗机构补偿标准。同时,参合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省农民工定点医院可按《暂行规定》第五条有关规定,为其出具转诊证明。 据悉,2012年,原河南省卫生厅(现河南省卫生计生委)下发文件将河南省省直第一医院、河南省省直第二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列为“河南省新农合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此次增补河南省省立医院(河南省儿童医院)。 郑报融媒记者 谷长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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