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郑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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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鼓励全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河南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关人事管理问题的通知》。 政策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创业者在离岗创业期间,单位要保留其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同时,原单位要发放基本工资,并正常调整档案工资。 为保障创业者的劳动权益,政策规定,事业单位离岗创业科研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中单位承担部分由原单位按原渠道缴纳。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与职业年金的,离岗创业时间计入原单位工作年限并连续计算工龄。离岗创业期间在企业发生工伤的,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郑报融媒记者 张翼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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