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湿地公园是大家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但如何保护湿地,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郑州市湿地保护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昨日在市政府官网上发出。《条例》提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命名、挂牌湿地公园,如违反,最高可处2万元罚款。对于湿地保护,你有什么意见建议,可于11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传真: 0371-67446680;电子信箱:lifazhengqiuyijian@126.com。郑报融媒记者 董艳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