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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郑报融媒记者 李娜)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春节基本生活,保障其过一个安全温暖的冬季,我市将为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连发4个月的冬季取暖补助,每人每月50元,共计200元,12月中旬之前发放到位。 具体补助范围是:2016年11月各县(市)区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农村五保供养的困难群体。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自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共计补助4个月。 按照要求,此次我市发放的冬季取暖补贴资金将由市级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其中市级财政负担50%,县(市)区财政负担50%,所有资金必须专项筹集,不得使用中央、省、市和县(市)区财政安排的城乡低保专项资金。按要求,各地要确保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补助资金落实到位,按时足额发放,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挪用、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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