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潜逃国外、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后潜逃国外、诈骗他人钱财后潜逃国外……这些妄想隐身海外的犯罪嫌疑人,终究难逃法律制裁。昨日,河南省公安厅公布今年“猎狐行动”战绩,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缉捕潜逃美国、加拿大、印度尼西亚、马达加斯加、尼泊尔等国家和地区犯罪嫌疑人28名,其中缉捕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腐案件外逃人员4名,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人员4名,中央纪委“百名红通”逃犯1名。 2014年以来,河南省公安机关“猎狐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6人。郑报融媒记者 张玉东 案例1: 逃到马达加斯加,抓回来了 2011年至2014年11月,新乡市刘某、张某、刘小某、安某等人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累计非法集资400944.52万元,造成群众集资金额61309.52万元无法偿还。之后,刘某等人逃往马达加斯加。公安部对其发布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今年4月20日,马达警方先后将张某等人抓获。4月24日,4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国。 案例2: 逃到印尼,最后还是回来投案 2012年5月至2014年11月25日,犯罪嫌疑人杜某及其丈夫沈某高息向洛阳市多名受害群众吸收存款883万元,后杜某、沈某潜逃至印度尼西亚。今年5月18日,公安部组成工作组赴印尼开展追逃。5月23日,杜某、沈某随工作组回国投案。 案例3: 改名换姓外逃加拿大 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原河南省交通厅质监站副总工程师曾某在开庭审理期间拒不到案,后发现曾某已变更姓名外逃加拿大。2014年10月10日,国际刑警组织对曾某发布红色通报。2015年4月22日,曾某被列为中央纪委“百名红通”人员。省厅猎狐行动办和巩义市公安局追逃民警经过25个月艰苦细致的工作,曾某终于在2016年 6月8日主动回国投案。 案例4: 潜逃尼泊尔,最终回来投案 2013年10月15日以来,睢县万鑫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卢某、股东李某,高息非法吸收社会群众存款,后共计3505.509万元未能兑付。之后卢某、李某潜逃尼泊尔。今年7月12日,睢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犯罪嫌疑人卢某、李某批准刑事拘留并开展追逃工作。8月27日,卢某、李某回国投案。 案例5: 逃到越南,被当地警方抓获 2014年5月28日,犯罪嫌疑人吴某与王某订立石矿转让协议。在收到前期转让费100万元后,吴某又将石矿转让给黄某,之后逃往越南。2016年11月3日,在驻越南大使馆大力协调下,越南警方在河内将吴某抓获。11月5日,吴某被押解回国。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