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截至11月6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50天,超过去年全年的138天,同比增加31天。11月11日上午召开的郑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四十二次会议上,听取了《关于<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公布了上述消息。
根据该报告,截至2016年11月6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50天,已超过去年全年的138天,同比增加31天;PM10、PM2.5累计均浓度分别为每立方米134、68微克,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6.8%、24.4%,均低于省定目标,下降幅度分别位列全国正排第11位和第1位,在全国74个城市排名中暂时退出后5位,城区空气质量得到了显著改善。
据了解,在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我市采取了系列措施,有效降低了不利气象条件对我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在督导督查方面,自10月1日起,我市开展“零点夜查”专项活动,自加压力将此活动开展时间延长至12月31日,每周开展两次以上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根据有关文件严肃追责。
为了促进我市空气质量的长期持续改善,我市将不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快大围合区域工业企业外迁,制定2016~2018年绕城高速和沿黄快速路围合区域工业企业外迁计划;控制燃煤污染方面,到2018年年底,全市地方生产煤矿原煤入选率达到80%;工业污染方面,2017年到2018年,逐步推广工业企业烟气回收治理;在机动车污染治理方面,加强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控,禁止使用冒黑烟、国Ⅰ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将过境车辆禁行区域扩大到107辅道,优化市区道路交通;在遏制扬尘污染方面,全市所有的建筑工地要安装远程视频和PM10监控设备,接入市建筑工地远程监控中心,实施在线监控;生态增容方面,2017年,要完成营造林总规模11.2万亩,建设森林体验园及健康养生园5个。
郑报融媒记者 袁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