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 本月起,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再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这是记者昨日从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获得的信息。
按照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公告要求,自2016年11月1日期起,新就业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期间,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转出人事档案时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不再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取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有何影响?市人社局相关人员表示,转正定级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统包统配”的计划分配制度下,用人单位为见习期满毕业生办理的一种人事手续。随着市场化就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到不同性质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有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予以规范,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为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已经失去原有人事管理作用。为此,按照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统一要求,今后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取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取消转正定级材料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