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建委获悉,《郑州市住宅可容纳担架电梯设计导则》近日通过专家评审,提出可容纳担架电梯应优先选用2100mm(深)×1100mm(宽)的轿厢。
据悉,考虑到高层住宅日益增多和患病居民急救时所需,2015年8月的一次市长办公会上,市政府根据市规划部门建议,决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全市7层及以上或住宅入户口层楼面距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米的新建住宅,每个住宅单位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12层至18层的新建住宅,鼓励每个住宅单元设置两台以上的电梯,其中一台应是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如每个住宅单元设置一台电梯时,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19层及以上的住宅,每个住宅单元应设置不少于两台的电梯,其中一台应是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今年11月1日,《郑州市住宅可容纳担架电梯设计导则》通过专家评审。
这个设计导则规定了可容纳担架电梯轿厢的尺寸及井道的尺寸。首先,电梯应优先选用2100mm(深)×1100mm(宽)的轿厢;受条件限制时,可选用1500mm(深) ×1600mm(宽)的轿厢。其次,电梯的井道尺寸在选用2100mm(深)×1100mm(宽)轿厢时,不应小于2600mm(深) ×1800mm(宽);选用500mm(深) ×1600mm(宽)轿厢时,不应小于2200mm(深) ×2200mm(宽)。导则同时规定,超高层住宅可容纳担架电梯的井道尺寸应适当增大。郑报融媒记者 黄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