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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日公布了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登封市教体局多举措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积极预防 ●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全体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 ●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 ●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 有效处置 ●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 ●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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