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按照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全市县(市、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