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下发《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意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郑报融媒记者 裴蕾 实习生 鞠丰泽
根据部署,“十三五”期间,县级政府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含县城)专项规划(2016~2020年),包括“十三五”期间县域内教学点、村小学、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的数量和容纳的学位,尤其是改扩建或新建寄宿制学校的情况等,并需要公示,于2017年6月底前报省政府备案。
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中原则上按24班规模,其他地方原则上按18班规模,每乡镇至少有1所初中;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原则上按24班规模;在人口比较密集平原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按18班规模;人口比较分散的山区、丘陵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按12班规模。鼓励和支持农村中心小学办成寄宿制学校。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将保留或设置村小学和教学点。
今后5年,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至少改扩建或新建1~3所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小学。到2020年,规划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达到标准化要求。每所学校的校舍、师资、实验设备、体音美器材以及运动场地等要按照标准配备,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等生活设施要满足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