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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市统计局昨日发布的统计调查结果显示,网购已成为我市大众消费模式,青年居民成为网购主力。在有网购经历的居民中,18~34岁的占到66%。 据悉,为了解我市居民网购消费状况,市统计局对市内九区居民的网络购物情况进行了调查,随机抽取500户市区居民进行访问,在468份有效问卷中,九成受访居民有网购经历,近七成受访居民每年用于网上购买商品的花费已达1000元~10000元,表明“网购”已成为大众消费模式。 郑报融媒记者 侯爱敏 网购者青年是主力六成为女性 调查显示,网购居民呈现以下主要特征。青年居民是网购主力群体。在有网购经历的居民中,18~34岁的占66%,这与青年思维活跃,容易接受新事物、新观念有很大关系。35~55岁的占27.1%,17岁及以下的占4%,56岁及以上的占2.9%。 与男性相比,女性居民更易接受网购。分性别看,在有网购经历的居民中,女性比重为62%,男性为38%。这与女性更多注重家务管理、喜欢个性购物等消费行为有关。 从家庭收入状况看,年收入在5万~10万的居民参与网购的比重为42.2%,年收入在5万以下的居民参与网购的比重为41.5%。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居民参与网购的比重仅为16.3% 从网购群体的收入来源看,主要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这部分居民的占比为65.8%。 从网购群体的职业看,网购人员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员工或工人为主,这两类居民的占比分别为34.2%和27.8%。自由职业者占比为14.6%,学生占比为11.1%,私营业主占比为9.4%,离退休人员占比为2.8%。 三成消费贡献网购衣服成首选 居民网购的主要特点为:网络购物行为已从网络时尚成为大众消费模式。在468份有效问卷中,有90.6%的居民有网购经历,占到被调查对象的九成。这表明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上银行以及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渗透到社会各个阶层,并引发网民消费行为和消费理念的转变。 同时,网购已成为居民消费的重要方式。居民从过去的“进店购物”演变为“坐家购物”。在有网购经历的居民中,喜欢网购的占57.1%,喜欢实体店的占42.9%。网购频率每周一次的占37.5%,每月一次的占37.3%,每季度一次的占16%,每年一次和每天一次的分别占6.4%和2.8%。被调查居民中,身边几乎全部喜欢网购的占24.5%,一半以上的占59.7%,不到一半的占12.3%,很少、几乎没有的占3.5%。 网购商品主要是衣着类商品、食品和日用品。调查显示,衣着类商品以时尚新颖样式多等特点稳居网购品种的首位,在所有产品中占比31.2%。排名第二、三位的食品和日用品分别占比20.6%和16.7%。 近四成网民网络消费占消费支出的一到三成。受访居民中,30.7%的网络消费占消费支出的10%及以下,38.4%的网络消费占消费支出的11%~30%,19.8%的网络消费占消费支出的31%~50%。9%的网络消费占消费支出的51%~75%。 超四成网购消费在1000到5000元之间 调查也显示,近七成的受访居民每年用于网上购买商品的消费已达1000~10000元。受访居民中,2015年网购消费在1000元以下的占17.2%,1000~5000元的占42.7%,5001元~10000元的占24.8%,10001~20000元的占9.4%,20000元以上的占5.9%。 受访居民中,有26.2%的认为网购之后相比之前消费支出大大提高,有34.4%的认为网购之后相比之前消费支出有所提高,有31.4%的认为网购之后相比之前消费支出基本持平,仅有8%的认为网购之后相比之前消费支出有所减少或大大减少。这说明网购逐渐深入居民日常生活,有利于居民生活和促进居民消费。 网购年龄 分布图 35~55岁 占27.1% 18~34岁 占66% 17岁及以下 占4% 56岁及以上占2.9% 网购收入 分布图 年收入 5万以下 为41.5% 年收入 5万~10万 为42.2% 年收入10万以上 为16.3% 网购消费金额分布图 1000元以下 17.2% 1000~5000元 42.7% 5001元~10000元 24.8% 10001~20000元 9.4% 20000元以上 5.9% 制图 王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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