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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城市的发展离不开法治,法治是城市经济繁荣稳定的基石。 今年以来,中牟县司法局按照“四个五”(围绕五个聚焦,提升五项能力,达到五个过硬,实现五个确保)工作思路,围绕中牟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这一抓手,立足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和特点,聚焦服务发展、法治建设和能力提升三大重点任务,为中牟建设“城乡一体、产城融合、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都市型田园城市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中牟时报 李淑娟 刘客白 通讯员 孙康 文/图 1 发挥调解“第一道防线” 2016年,中牟县司法局以“平安进万家”活动为抓手,精细管理,明确责任,要求领导干部带头网格下沉,边学习、边探索、促工作、求实效,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基层服务管理工作的水平,延伸了司法行政化解矛盾的信息触角,提升了维稳防控的能力,强化了广大司法干警的工作职责,司法行政工作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每周进村入户摸底排查、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135件,解决130件,其余5件报包村干部解决,开展法制宣传89次,接受群众咨询9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彩页4万余份、普法手册5000余本。 全县14个乡镇(街道)271个行政村和9个社区,全部成立了调委会,选聘了84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42名派出人民调解员,基本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全方位、多层次化解社会矛盾的调解体系。 目前,全县共有12个村(居)调委会被郑州市司法局评为“郑州市示范化村(社区)人民调委会”。5月11日,组织部分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民调员到登封市司法局学习交流;5月18日,邀请郑州市政法干部学校周晓学教授、河南电视台《公共频道》百姓调解员王瑞萍和市级优秀人民调解员窦春森为全县300余名民调员进行业务培训。 今年,全县有4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省级优秀调解员,2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市级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狼城岗镇调委会被评为市级先进调委会,狼城岗镇北韦滩村被评为市级人民调解先进集体。 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652起,调解成功5523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以上,所涉领域包括家庭邻里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合同纠纷、医疗纠纷、交通事故争议等诸多领域,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 2 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 大幅度完善法律服务 组织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团多次深入园区、重点工程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累计解答法律咨询89次。今年共为18家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02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113件,民事代理179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0件。 积极拓展公证业务和提高公证质量,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当事人实行公证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并对涉及残疾人、外出(来)务工人员、下岗职工的公证事项减收20%的费用。4月下旬,劳动节前夕,在全县开展“为市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日”活动。 10月重阳节之际,在全县开展“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208件,业务收入120万余元,为年老、残疾、危重病人提供预约或上门公证服务118人次,减收公证费18万余元。 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为指导,加强司法鉴定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的司法鉴定事项,一律减收费用。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业务134件,收费10余万元,减免收费21件,减免费用1.6万元。 在县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每天由一名执业律师值班,全年共接待群众咨询近200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0多人次。今年新建3个法律援助受理点。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做好法律援助进校园工作,今年在中小学进行了3次普法教育活动,惠及中小学生近千人。 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81起,其中请求扶养、赡养、抚育费用的29起,因工伤请求赔偿案件10起,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维护自身权益案件133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基本生活费、社会保险费、劳动报酬案件27起,其他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31起,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51起。较往年同期,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数大幅提升,占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比例也提高到了31.4%;共解答法律咨询2800余人次。 4 加强队伍建设 近几年,中牟县司法局积极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活动,以“高标准、严要求”完善人民调解室配备设施,保障工作扎实推进,为群众搭建好服务满意平台。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一台电脑、打印机,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文书,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今年,为司法所共配备58套沙发和62个档案柜,发放到各司法所。通过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提高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成果,提高司法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活动和文明执法素养提升活动,并将学习教育与司法行政职能工作相结合,以“五查五促”活动促进活动深入开展。查“风险防控”推进情况,紧盯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关键岗位,促体制机制创新。查“服务发展”推进情况,围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司法所创建等法律服务工作,促社会和谐稳定。查“法治建设”推进情况,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工作,促法治理念形成。不断深化“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创建法治中牟、平安中牟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查“能力提升”推进情况,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素质建设,促队伍建设提质增效。查党风廉政建设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和“四风”问题整治,促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8月25日召开了“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班子成员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方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 谋划2017年工作新思路 进一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以司法所人、财、物建设为聚焦口和突破口,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使中牟县14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争创1至2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继续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推动全县各村(居)调委会至少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努力实现人民调解成功率、民事诉讼调解率、行政投诉案件调解率的提高。争创1到2名省级优秀人民调解员和3到4个省级优秀调委会,再创建5至6个市级示范化调委会。 完善衔接监管机制。强化县、乡两级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规范化建立稳定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并加强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培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和自控能力,提高矫正质量。 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积极配合郑州电视台法制频道法律援助相关的专题报道工作,推动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触角向多层次延伸。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提供能力,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严把援助案件质量关,维护法律援助良好形象。 加大对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各普法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力度,深入推进“法治六进”工作,继续抓好法治文化建设。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无纸化学习的督促力度。 继续抓公证质量、办证程序,保证每份公证案件无问题或出现错、假证现象;继续拓展金融、房地产公证业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服务质量年活动,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服务质量档案。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师活动,发展一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示范点,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委会科学民主决策。 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十次党代会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进行部署。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今年2~3月份,通过各司法所的自查及完善,社区服刑人员日常工作档案建立已趋于完善。5月19日,组织大孟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共82人到河南省豫中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5月底,社区矫正科正式从司法局搬迁至中牟县社区矫正中心。经过最后的建设整修,中心内设的报到登记室、宣告室、活动室、心理矫正室、应急指挥中心、监控室等房间及配套硬件设施都已投入使用,开始正常工作。目前,该矫正中心已成为省级试点。 6月28日,召集官渡镇社区矫正人员共20余人在官渡镇中店路店李口段进行义务清洁劳动。定时组织各镇(街道)的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专职员参加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并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省厅和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扎实推进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树立社区矫正新形象。 认真筹备好全县“七五”普法启动会议,全面部署“七五”普法任务。总结宣传“六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今年,全县共举办各级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法治讲座900余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50多万人次,发动宣传资料11万份(册),在中小学上法制课16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0多万人次,出动宣传车90余台次,播放音响光碟400多个小时,进一步提高了各行业法治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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