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向大气污染宣战保卫“郑州蓝”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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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根据19日晚10时召开的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紧急会议精神,12月20日上午,市环保局下发《关于重点涉气监控企业进一步消减污染物排放量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重点涉气监控企业要采取停、限产等措施,进一步消减污染物排放量。 我市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重点工业企业限产减排单位99家,其中38家纳入监控范围,38家企业要继续采取必要措施将污染物排放量消减到50%以下。未纳入限产减排清单的监控企业,要采取污染防治设施全部开启、降低生产负荷等措施,进一步降低污染物的排放,不允许出现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升的情况,已经停产或停炉的企业,严禁擅自恢复生产。 市环保局自控办每天将通报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的消减情况。郑报融媒记者 王军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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