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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省将梳理并建立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限期返还已到期或符合返还条件的各类保证金;探索降低保证金缴纳标准,缩短资金占用时间,减轻企业经济负担。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工作。 《方案》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由企业缴纳或承担的各类保证金(包括保障金、抵押金、担保金,以下统称保证金),均纳入此次清理规范的范围。工程建设领域的保证金,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另行专项清理规范。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不属于此次清理规范范围。 根据《方案》要求,凡是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一律取消。国家已明令取消、停征的保证金项目,要严格落实到位。已到期或符合返还条件的保证金,由征收部门制定返还进度表限时返还。凡是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不得设立保证金项目。 《方案》提出,在摸清保证金项目底数基础上,梳理并建立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探索完善保证金管理模式,监督保证金返还进度。 郑报融媒记者 裴蕾 实习生 鞠丰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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