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A04版:经济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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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妥善做好2017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原来的正常缴2017年度医保费的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现在,将延长缴费期为2017年1月5日至3月20日。不过,各位缴费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征收主体将改由地税机关征收。 据悉,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包含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在此,地税部门提醒广大居民,2016年12月20日前未缴2017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已参保居民,从2017年1月5日至3月20日期间,可以继续缴费。其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自缴费日期的次月算起。 郑报融媒记者 赵柳影 通讯员 方志田 李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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